美东时间 2025 年 11 月 4 日,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两项行政命令,分别涉及 “芬太尼关税” 的下调与 “对等关税” 暂停期限的延长。

 

 

白宫官网截图

Modifying Reciprocal Tariff Rates Consistent with the Economic and Trade Arrangement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 – The White House

 

 

画重点:

降低芬太尼关税生效时间为:美东时间 2025 年 11 月 10 日凌晨 00:01 起正式生效,适用范围为进入美国消费市场或从仓库提取用于消费的货物。

特别注意,生效日期以货物抵达美国的时间为准。

 

 

行政令截图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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芬太尼关税:税率下调,全品类适用

根据行政命令,美国将依据经修订的第 14195 号行政命令,将针对中国输美商品的附加从价税税率从 20% 降至 10%。该调整自美东时间 2025 年 11 月 10 日凌晨 00:01 起生效,适用对象为进入美国消费市场或从仓库提取用于消费的货物,生效日期以货物抵达美国的时间为准。

此关税适用于所有税则号(HTS)下原产于中国的货物,无任何豁免情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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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等关税:暂停期限延长,维持现有税率

另一项行政命令针对 “对等关税” 的暂停期限作出调整。根据经修订的第 14257 号行政命令,美国此前已暂停对中国商品征收提高后的 24% 从价关税,转而适用 10% 的加征税率,此次命令明确将这一政策延续至美东时间 2026 年 11 月 10 日凌晨 00:01,即暂停期限延长一年。

10% 的对等关税适用于绝大部分中国输美产品,同时存在三类豁免情形:

  • 232 关税涵盖的产品,包括钢铁制品及衍生制品、铝制品及衍生制品、汽车及汽车零部件、铜半成品和铜密集型衍生产品等,仅豁免产品中对应成分的对等关税,非相关成分仍需按 10% 缴纳;

  • 美国成分占比≥20% 的产品,仅豁免美国成分部分的关税,非美国成分仍需正常缴税;

  • 集成电路、半导体器件、智能手机、平板电脑、笔记本电脑等特定清单产品。

需明确的是,232 条款关税与 10% 对等关税不叠加适用,将优先征收 232 条款关税。目前,中国是美国加征对等关税税率最低的国家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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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对华加征关税体系构成

当前美国对华加征的关税主要包括以下五类:

1. 301 条款关税

依据《1974 年贸易法》第 301 条款设立,2018 年特朗普第一任期内对超过 2000 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 7.5%—25% 关税,拜登政府 2024 年对电动汽车、电池、半导体及医疗用品等加征关税,部分产品税率最高达 100%。2025 年,美国进一步延长部分 301 条款关税豁免期限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,涉及泵类部件、化工材料、电子元件等商品类别。

2. 232 条款关税

基于《1962 年贸易扩展法》第 232 条款设立,以 “国家安全” 为导向,税率为 25%—50%,覆盖钢铁制品及衍生制品、铝制品及衍生制品、汽车及汽车零部件、铜半成品和铜密集型衍生产品等。2025 年政策调整包括:5 月对汽车零部件加征 25% 关税,6 月将钢铝关税提至 50%,8 月对半成品铜材及铜密集型衍生产品统一征收 50% 关税。

3. 反倾销和反补贴税(双反税)

针对被认定存在倾销或补贴行为的特定中国商品加征,税率根据具体调查结果确定,部分商品综合税率可超过 1000%。

关税计算方式

中国输美商品最终关税以最惠国基础税率为基数,叠加各类适用的加征关税,通用公式为:最终关税 = 基础税率 + 芬太尼关税 + 对等关税 + 301 条款关税(如涉及)+232 条款关税(如涉及)+ 双反税(如涉及)。

 

 

文章内容信息来源:美国白宫官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