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 122 关税(10% 临时附加关税)已于2026 年 2 月 24 日(美东时间 00:01) 正式实施,为期 150 天至7 月 24 日,并明确了豁免范围装船 / 到港时间节点浙江贸促会。以下为权威整理的关键信息与实操要点:

一、政策核心概览

  • 法律依据:《1974 年贸易法》第 122 条浙江贸促会
  • 税率10%(叠加常规关税;特朗普曾提及上调至 15%,但截至 2 月 26 日未正式生效)浙江贸促会
  • 实施期:2026.2.24 00:01(美东)— 2026.7.24 00:01(美东)浙江贸促会
  • 征税对象:全球几乎所有进口商品(除豁免清单)浙江贸促会
  • 替代:取代此前 IEEPA 项下关税浙江贸促会

二、豁免范围(官方清单)

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商品,免缴 10% 122 关税

  1. 特定品类商品
  • 关键矿物、金银条块、能源产品
  • 美国产能不足的自然资源、化肥
  • 特定农产品(牛肉、番茄、橙子等)
  • 药品及原料药、部分电子产品、航空航天产品、书籍
  • 乘用车、轻重型卡车、公交车及部分零部件
  1. 已缴 232 关税商品:232 国家安全关税与 122 关税不叠加
  2. 自贸协定商品
  • 符合美墨加协定(USMCA) 的加拿大、墨西哥原产货物
  • 符合中美洲自贸协定(CAFTA-DR) 的免税纺织品与服装
  1. 在途 / 窗口期货物(时间节点见下文)

三、装船与到港时间豁免(最关键实操节点)

1. 直接海运 / 空运豁免规则(美东时间)

  • 装船时间必须 ≤ 2026.2.24 00:01(已装船)
  • 到港 / 清关时间必须在 2026.2.24 00:01 — 2026.2.28 00:01 之间
  • 结论:同时满足以上两点 → 免 122 关税

2. 转运货物豁免规则

  • 豁免条件2 月 24 日前已处于前往美国的航程中(已离开转运港、驶向美国)
  • 不豁免:仅在前往转运国途中、尚未驶向美国的货物

3. 其他说明

  • 美国东部标准时间(EST) 为准
  • 需保留提单、装船证明、航程记录等凭证备查
  • 800 美元小额免税(De Minimis)未恢复,小包仍需正常缴税

四、企业实操建议

  1. 立即核对在途货物:确认装船时间、预计到港时间,判断是否在豁免窗口期
  1. 整理豁免品类清单:对照 HTSUS 编码(9903.03.02–9903.03.11)筛查可豁免商品
  1. 准备证明文件:提单、装船记录、航程轨迹、原产地证、232 关税缴纳凭证等
  1. 持续关注政策:税率上调至 15%、豁免清单调整等均可能发生